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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3-09-22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附件1,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落实到位,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提额需求的学生自行登录国开行系统,在“贷款提额申请”中一键提额。

    2.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有提额需求的学生应积极与贷款机构联系,及时办理贷款提额手续。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1.有提额需求的同学暂缓放款流程,可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提额(具体提额流程等待中国银行通知)

2.无提额需求的学生请各学院汇总后9月26前将名单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并加盖学工组公章,电子版名单保送至zzzx@lzu.edu.cn学生奖助中心将根据名单进行入学确认。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开展做好贷款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避免学生随意提额导致后期还贷压力大,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学习,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的能力。

附件1.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pdf

 

 

                                学生奖助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