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火箭军砺剑助学金”资助对象考察及资助递补名额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火箭军政治部群工联络局要求,参照往年做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年“火箭军砺剑助学金”考察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资助对象考察
1.考察对象
上学年享受过“火箭军砺剑助学金”的少数民族本科生;(已经毕业的学生不在此范围,名单见附件1)
2.考查内容
须从“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对受助学生上学年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考察材料中应明确该生是否有违反校纪校规、是否有挂科、是否有不当使用助学金等行为;
3.考察意见
考察材料最后必须明确有是否适宜继续资助的结论;
4.考察材料需加盖学院学工组公章。
二、递补名额评选
(一)递补名额
本学院已经毕业的受助学生和不适宜继续资助学生空缺产生的名额,在本学院2023级新生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校在籍的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民族团结;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6.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后期可以认定为2023-2024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8.同等条件下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要求
新评选产生的受助学生,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确定为拟受助对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继续享受资助的学生及新增的拟受助学生,均需填写“火箭军砺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三份,按照表中说明填写,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申请;
2.请汇总填写本年度拟受助学生汇总表,新增受助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电子版汇总表请发至zzzx@lzu.edu.cn;(附件3,此表仅提供电子版)
3.新增的受助学生,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4.请各学院于9月28日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版考察材料和申请表,交至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或榆中校区至公楼B014,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8912745/5292745
附件1.2022-2023学年“火箭军砺剑助学金”资助名单.xlsx
附件3.2022-2023学年火箭军关爱帮扶少数民族大学生名册.xls
学生奖助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