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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13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113号)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二)名额分配

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以学院参评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四舍五入):一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3%(基地班、萃英班、强基计划培养学生为5%);二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8%(基地班、萃英班、强基计划培养学生为10%);3.三等奖学金:占参评学生总数的12%(基地班、萃英班、强基计划培养学生为2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

学校单项奖学金分为思想引领奖学金、勤奋进取奖学金、文明风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校园文化奖学金、劳动素养奖学金、国防贡献奖学金、自立自强奖学金八项。单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及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其中国防贡献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学生也可进行评选。

(二)推荐要求

单项奖学金原则上每项每个学院只推荐1名学生,全校奖励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各项奖励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奖励标准   

2000元/人。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4日-10月2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2日-11月1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划拨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各学院可结合班级和年级的实际情况,在征求学院奖助工作组意见的基础上,对各等级奖项的名额进行微调,但总金额不得突破学校划定给学院的预拨金额。

(二)已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参加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三)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奖学金评定,成绩以教务处认定的为准。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21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

(二)电子材料

1.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

2.2021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

(三)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行政楼13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lzu.edu.cn。

六、其他事宜

评定结果以学校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兰州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实施方案.doc

附件4.2021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2021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110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