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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1-10-13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表彰学生先进,树立学生典型,鼓励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将2021年本科生评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在评定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获各类荣誉称号的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三、评优类型及要求

 学生标兵

学生标兵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表现突出、全面发展的学生。经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可获得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20%。获奖人数占参评人数的10%。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标兵,必须从学生标兵中择优评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1.各科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在90分以上者;

2.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成绩者。

)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宿舍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中起到突出作用的学生干部,经审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请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其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的前50%,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合格。获奖人数占本学院参评学生数的4.5%。

2.在校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工作的学生干部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统筹分配名额并组织评选工作。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获奖人数占全校参评学生人数的0.5%其中团委占0.35%,宣传部占0.15%,不占学院名额。

注:各单位2021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交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原则上参加原班级的评优评定。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10月14日-10月2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阶段(10月22日-11月1日)

学院按要求进行审核,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日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提交学生处审核,并按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学校审核公示阶段(11月2日-11月10日)

学生奖助中心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1日之前将2021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行政楼13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lzu.edu.cn。 

 

附件:

附件1.2021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1年本科生评优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