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学生评奖评优、推荐免试研究生、就业推荐和各类选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附件1)和本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新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新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指导手册》(附件2-3)。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
2.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转换成绩为准。
3.本学年退学、休学等学生不参加综合测评。
联系人:孙 睿
电 话:0931-8912745
邮 箱:sunr@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
2.新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综合测评及学生基本信息操作手册(学生)
3.新学工系统评奖助优、综合测评及学生基本信息操作手册(学院+辅导员)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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