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奖助、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2018级(医学五年制)、2019级,非试点学院2020级学生按照《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0年)》(附件1)和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工系统综合测评(2020年)指导手册》(附件2)。
2.2021级学生、试点学院2020级学生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附件3)和本学院综合测评试行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年级综合测评工作。学工系统综合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工系统综合测评(2022年)指导手册》(附件4)。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
2.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转换成绩为准。
联系人:金凤芳
电 话:8912745
邮 箱:ffjin@lzu.edu.cn
附件:
3.《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doc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