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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22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继续贴息申请的通知

2022-05-10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学制发生变化或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延期和展期),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校学习阶段有学籍异动延期毕业(如:转专业降级、留级、休学等)需要申请延期还款的学生。

2.继续攻读学位需要申请展期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一)延期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表》(附件1,目前休学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学院负责联系学生填写申请表)。

2.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奖助中心。

3.学生奖助中心复核后,将《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表》反馈至学院。学生持《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表》,到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办理。

(二)展期申请流程

1.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附件3),提供继续攻读学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拟录取证明。如无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拟录取学校的调档函复印件或录取名单截图(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汇总表》(附件4),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3.学生奖助中心复核,通知学生前往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5月19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4及学生继续攻读学位证明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综合楼B104办公室),电子版《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汇总表》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汇总表》发送至zzzx@lzu.edu.cn。

 

联系电话:8912745 ;5292745

系 人:老师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延期汇总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doc

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汇总表.xls

 

 

 

                                        学生奖助中心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