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成长记录收集及受助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资助方要求,现将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成长记录收集及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资助学生成长记录收集
上一学年所有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需填写《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除学院意见和学生奖助中心意见外,学生均须填写)并提交记录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注:因入伍、休学等原因不能提交《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的,请学院出具情况说明。
二、受助资格审核——取消调整资助
(一)若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取消并调整资助: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属实;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
3.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
4.上学期学习成绩超过3门不及格;
5.经查实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6.不愿给捐赠人回信;
7.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
8.接受其他社会类助学金超过5000元;
9.退学、休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
10.主动申请放弃。
(二)调整替换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0级在校生,同等条件下女生、农学和医学专业学生优先;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
4.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积极向上;
5.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时长的公益实践活动。
6.与原受助学生在同学院同年级。
根据学院前期摸底,存在取消并调整资助的学生(核学院2020级程家豪因参军入伍不在校)请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
2.《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
3.《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书》(附件5)(打印后手写)纸质版
4.《新长城候选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
5.调整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其中申请主动放弃的学生应附上学生本人手写申请)纸质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学院于11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新办公楼B1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lzu.edu.cn。
附件:
1.2020-2021学年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xls
3.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申请表(提交纸质版).docx
5.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候选学生申请书(打印后手写)(提交纸质版).pdf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