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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2-24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精神,将我校本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开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学校本学年认定结果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的情形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 两门主要课程 ( 必修课 ) 补考不及格者 ;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四、资助等级与金额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五、评定程序

(一)学生1226日前登陆“智慧学工”提交申请

(二)学院组织评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1228日前完成系统审批

(三)学校审核公示,确定资助名单

六、工作要求

学院要严格贯彻国家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要求,对照申请条件,确保应助尽助,教育管理工作。

联系人:李继红

联系电话:8912745;5292745

 

 附件: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金额分配表.xls

 

 

 

学生奖助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