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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补充通知

2020-12-23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20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79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提交时间延长至2021年1月4日(截至12月23日已提交申请材料学生名单见附件);

2.受疫情影响,部分2020年毕业生未能在12月3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此类毕业生必须和正常毕业生一同在2021年1月4日前申报,并在2021年6月20日前二次申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结合两次申报情况,对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条件进行审核(即学生已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暂未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学院可于1月4日前提交学生其他申请材料,待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实际到岗后于6月20日前提交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等材料)。

学校原通知链接:

https://xgb.lzu.edu.cn/lzupage/2020/05/29/N20200529112804.html

联系人:李继红

联系电话:0931-8912745;5292745

 

附件:截止2020年12月23日提交学费补偿贷款贷款申请材料学生名单.xls

 

 

学生奖助中心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