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我校师生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热情,加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决定开展2020年度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组等五个类别,各组项目基本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优先支持拥有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的我校在职教师参与的项目。
二、团队构成
团队负责人身份应符合各组别项目的基本条件(附件1),并且项目团队应设置指导教师1人,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在校研究生比例不少于一半。
三、支持方案
1.重点项目
拟支持3-5项,每项支持经费6-8万元。主要支持已按照本方案中团队构成要求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的项目,或者已有成熟的成果应用案例的项目。
2.一般项目
拟支持6-8项,每项支持经费3-5万元。主要支持暂未实际应用,但技术较为领先且应用领域清晰明确、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
支持经费最主要用于科技成果投入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课题研究经费、专家咨询费、业务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设备购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项目经费自立项之日起一次性拨付到位,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执行完毕。
项目在列入立项培育名单后,由学校配备一名创业导师,负责对项目商业计划、融资计划、市场销售等进行指导。创业导师是否占有股权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对于执行效果较好的项目,推荐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街区、众创空间等进行落地转化。
四、结项要求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应于2021年10月底前结项;
重点支持项目经学校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项或者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可以申请结项;
一般支持项目经学校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可以申请结项;
创新创业类竞赛原则上应为由学校组织参加的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
五、项目申报与立项程序
申报团队需填写《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及《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3),将电子版(PDF单位盖章版及word未盖章版)上传至项目申报平台https://www.wenjuan.com/s/IRzEZbj/,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项目名称-申报书/商业计划书”。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8日17点前
联系人:郑老师 0931-8915365
学生处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