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实施辅导员激励保障提质行动,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现将2024年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学院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本年度工作考核分为个人自评、基础能力达标考察、学生评价、组织评价4个模块。其中个人自评模块由辅导员本人完成,基础能力达标考察、学生评价、组织评价模块由所在学院党委、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
1.个人自评。个人自评由辅导员对本年度个人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评价。具体应包含履职情况、工作创新与特色、个人学习与成长、工作反思、未来规划等,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2.基础能力达标考察。基础能力达标考察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分为基础知识考察、学情分析、学情熟知三部分。
3.组织评价。组织评价包括学院党委评价和业务指导部门评价。针对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理论和实践研究、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4.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一组织,辅导员所带学生进行评价。评议对象为本科生的问卷完成率需达到90%以上,评议对象为研究生的问卷完成率不低于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的80%。
三、工作安排
1.每名专职辅导员及其所在学院需共同完成《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于2025年1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工部辅导员发展中心,考核结束后整体存入个人工作档案。
2.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30%。考核结果将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学工部 尹 杭
研工部 王宝强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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