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工作及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各学院学生工作及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学生工作考核:各学院须根据《兰州大学党委学工部2023年工作要点》和学院工作实际进行总结,并按照《兰州大学2023年度学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指标(学工部)》(指标通过OA发至各学院分管本科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工部根据相关支撑材料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工作总结,选取部分学院在学生思政工作交流会上进行特色工作展示。
2.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各学院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方案,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院所有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报学工部。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学生工作考核材料:工作总结应充分展示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突出亮点和工作成效,同时提出2024年工作思路和举措,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无需体现照片、截图等。材料须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于12月26日前发送至学工部综合办公室邮箱(xsczhk@lzu.edu.cn)。支持材料应如实、准确、简明提供,于12月26日前发送至相应邮箱。
2.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材料:提交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报告、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材料须经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于2024年1月7日前发送至学工部综合办公室邮箱(xsczhk@lz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川 8912154/5292993
学工部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