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年度检查及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辅导员团队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兰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学工部将于近期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年度检查和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
1.验收对象
获得立项支持的兰州大学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
2.验收方式
采用书面总结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3.其他事宜
工作室须于2024年1月2日前将《兰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xsczhk@lzu.edu.cn。现场交流暂定于1月4日,由工作室主持人进行6分钟汇报。
二、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
1.验收对象
获得立项支持的兰州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
2.验收方式
采用书面总结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
3.其他事宜
工作室须于1月2日前将《兰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年度检查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xsczhk@lzu.edu.cn。现场交流暂定于1月4日,由工作室主持人进行6分钟汇报。
三、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报事宜
1.申报名额
第三批拟培育不超过10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2.申报对象
工作室主持人需为我校专职辅导员,具有团队化和专业化发展意愿,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向。
工作室成员需3人以上,以专职辅导员为主,团队梯队结构合理。每名专职辅导员最多可加入2个工作室。
3.建设方向
(1)自拟方向工作室
辅导员工作室必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生思想与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理论和实践研究中,聚焦并明确1个建设方向。建设方向须具备清晰度和可视度,聚焦我校工作实际和重点难点,能够有效弥补和增强我校当前学生工作的空白和薄弱环节,力求在全国范围内展现特色、突出示范效果。
(2)学生学业发展定向工作室
本年度支持培育1个学生学业发展定向辅导员工作室,下设数学、物理、英语、计算机等学习小组。学习小组组长由专职辅导员担任,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对应学科的咨询和辅导工作。
4.其他事宜
请有意向申请立项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于1月2日前将《兰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申请表》(附件3)发送至xsczhk@lzu.edu.cn,现场答辩暂定1月4日,由工作室主持人进行6分钟汇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