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news.lzu.edu.cn/c/202310/105750.html)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专职辅导员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未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专职辅导员。
二、注意事项
(一)网络申请及所需材料以《通知》为准;
(二)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23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生处综合科(医学校区8号楼学生事务大厅),学工部审核后统一上报;各学院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格式)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xsczhk@lzu.edu.cn;
(三)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需由所在单位组织;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专家推荐由学工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材料从《通知》中下载。
联系人:尹杭
学工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