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https://news.lzu.edu.cn/c/202110/83819.html)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辅导员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兰州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委发〔2019〕104号)中规定的专职学工队伍范围。凡属于该范围的人员如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均通过学工部上报。
二、注意事项
(一)网络申请及需提交的材料以《通知》为准;
(二)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日18点前交至学生处综合科(医学校区8号楼学生事务大厅),学工部审核后统一上报;各学院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须同时报送电子版至xsczhk@lzu.edu.cn;
(三)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需由学院教师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小组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鉴定,并经学院党委审核后签定意见;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工部统一组织;
(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甘肃省教育厅要求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须提供专项体检报告。受疫情影响,有关体检安排和现场确认时间待后续通知。
相关附件材料从《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杭
联系电话:13919920225
学工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