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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财教〔2025〕69号(附件1),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各学院做好政策宣传,及时知晓相关毕业生,提高学生对相关金融知识认知,维护个人良好征信。
四、注意事项:
1.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延期方法请参见附件2
2.政策解答参见解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附件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财教〔2025〕69号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延期免息还款操作
3.解答《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学生奖助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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