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附件9)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具体条件详见《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方案》(附件1)。
二、减免额度
学费减免的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学费减免按学年办理,学生每次仅限申请当学年的学费减免。
三、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新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初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将学生申请材料报学生奖助中心,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审批。
(三)学校复审、公示
学校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受资助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协调的原则。既要充分考虑学生实际需要,做到“应减尽减”,也要充分考虑各类奖助学金的统筹协调,避免出现过度资助。
3.坚持应缴尽缴、从严控制的原则。学校积极鼓励和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严格执行减免条件和程序,积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通过勤工助学和奖学金项目去解决实际困难。
4.请各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2申请表、必要证明材料及附件3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行远楼108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zx@lzu.edu.cn,同时在新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3. 2024-2025学年兰州大学XX学院学生推荐申请学费减免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