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单位: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2026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核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申报、上一年度勤工助学岗位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实际工作需求,现对2026-2027学年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时进行公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核定范围
本次核定岗位为固定岗位中的行政办公助理岗,其工时标准依据各单位上一年度实际用工情况及岗位必要性综合确定。
各用工单位2026-2027学年度固定岗位核定工时详见勤工助学系统工时。各单位严格按照核定工时安排学生上岗,不得超时用工。
二、项目制岗位申报
在核定固定岗位的基础上,各用工单位可根据阶段性、专项性工作需要,积极申报项目制勤工助学岗位。项目制岗位不受本次固定工时限制,实行“提前申请、按需立项”的管理方式。
三、招聘安排
岗位须通过学生奖助中心统一发布公开招聘。各学院所有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及招聘,均须提前向学生奖助中心申报岗位需求,由中心统一面向全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岗位信息汇总请于9月16日前反馈至邮箱zzzx@lzu.edu.cn,学生奖助中心将分批进行岗位招聘信息发布。未经公开招聘程序自行安排的用工,学生奖助中心不予认定其勤工助学岗位资格,不纳入酬金发放范围(岗位信息模板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各用工单位应优先招聘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上岗学生中学校认定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本科生均不少于单位工时数的70%。
2.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实施方案》执行,坚持“谁设岗、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学生岗前培训、日常考勤及考核评价。各用工部门负责做好学生日常工时记录,工时记录须与每月申报发放的薪酬相匹配,不得虚报、多报。在每月5日前完成勤工助学系统审批,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多次延迟报送将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岗位核定资格。
3.原则上一人一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提前报备学生奖助中心。每名学生仅可参加一个固定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上岗时长不低于20工时,不超过40工时。
4.各用工部门需严格遵循临时用工提前审批制度,事后申请不予审批。
5.严格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各单位须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素养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性、高强度或与学业无关的纯体力劳动,不得挤占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受聘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培训过程需留存相关文字及影像记录备查。同时应做好在岗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6.报送联系人名单。各学院须指定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老师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管理工作、指定一名学生助理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联系名单报学生奖助中心备案,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附件2)。
请各用工单位做好勤工助学用工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育人实效。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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