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要求,做好贷款回执确认及放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生申请
贷款学生须登录新学工系统,在“生源地贷款管理—2026-202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码收集”批次中点击填报,按要求填写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等信息并保存提交。(https://xg.lzu.edu.cn/hall/network)
填报时间:
在校老生:请于8月28日前完成填报;
2026级新生:请于9月10日前完成填报。
学院审核
辅导员登录智慧学工系统,核对学生贷款金额及回执校验码等信息,完成审核。老生审核请于9月3日前完成,新生审核请于9月15日前完成。
学生奖助中心录入
学生奖助中心根据学院审核结果,统一进行贷款回执录入等后续操作。
如学生贷款信息填写有误且已提交,辅导员可驳回,学生须重新填写提交。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将《贷款受理证明》(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核实学生信息无误后,填写《2026-2027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连同受理证明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中心审核盖章后返还学生本人,学生按贷款机构要求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录入与审核工作,加强宣传提醒,确保相关学生按时完成信息填报;辅导员应及时、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回执信息,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保障后续放款工作顺利开展。
三、温馨提示
1.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遇退学、休学、服兵役等学籍异动情况,须及时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咨询并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等手续,避免影响个人征信。
2.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预计将按月分批放款。已缴纳学费的同学,待贷款放款到账后,财务处将统一将贷款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
3.近期是助学贷款相关业务办理高峰期,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以下事项:
学校及奖助中心不会以任何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求学生转账、缴费或提供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凡涉及转账汇款或索要个人重要信息的,请一律警惕,谨防诈骗。
贷款回执码及个人身份信息请妥善保管,切勿随意告知他人或在非官方平台填写,防止信息泄露。
如接到自称银行、贷款机构或资助部门的可疑来电或信息,请保持冷静,及时向经办银行、学院辅导员或学生奖助中心核实,切勿盲目操作。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931-8912745/5292745
附件:2026-2027学年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