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瑞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26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兰州大学“瑞京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瑞京奖学金项目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兰州大学在校全日制临床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本科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在年级(班级或专业)不低于40%;
4.热爱医学事业。
(二)资助人数及资助标准
本学年共评选10人,每人资助2500元。
(三)名额分配
第一临床医学院2人,第二临床医学院2人,护理学院2人,口腔医学院1人,公共卫生学院1人,药学院1人,基础医学院1人。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26日—5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6月1日—6月11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名单并提交至学校。
(三)学校审核、公示(6月11日—6月25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unr@lzu.edu.cn。 其中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见附件1)命名格式为:“××项目+学院+姓名”,成长文集不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评定。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5292745/8912745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