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25年秋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材料要求
1.评选对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材料要求: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申请表见附件2。根据捐赠协议、资助方意愿进行名额分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11月6日-1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所在学院,同时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注:小米特等奖学金、启帆探索奖学金申请学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1月20日之前直接推荐至学校,由学生奖助中心组织答辩评审。
(二)学校审核、公示(11月21日-12月5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获得资助学生要在评定学年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公益时长,并需签署《承诺保证书》,详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sunr@lzu.edu.cn。 其中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见附件5)命名格式为:“××项目+学院+姓名”,成长文集不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评定。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92745/8912745
附件: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2.相关附表
3.兰州大学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名额分配表
4.承诺保证书
5.社会类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