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核定工时数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用工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勤工助学健康、有序开展,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经过申报、综合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认定的情况,现将2025年勤工助学核定工时数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进度安排
(一)请各学院根据勤工助学核定工时数招聘各类助理,于12月3日前通过公开面试、组织安排本学院学生竞聘上岗。确定用工人选后,上岗学生名单须于2024年12月5日前在勤工助学系统内维护完毕。
(二)各学院于12月4日18:00前报送本学院勤工助学负责人、联系人信息,报送本学院工时余额、未上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至zzzx@lzu.edu.cn。
(三)各职能部门于12月5日在榆中校区集中组团招聘,招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用工单位对上岗学生进行培训,相关工作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发送至zzzx@lzu.edu.cn。
二、工作要求
(一) 各用工部门应优先招聘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上岗学生中本学年认定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单位工时数的70%。
(二)各用工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上岗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或危险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各用工部门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在每月5日前完成勤工助学系统审批,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
(四)原则上一人一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提前报备学生奖助中心。每名学生仅可参加一个固定岗位工作,每个岗位上岗时长不低于20工时,不超过40工时。
(五)各用工部门需严格遵循临时用工提前审批制度,事后申请不予审批。
请各用工部门要掌握学生的表现情况,按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反馈学生用工情况。同时,加强岗位培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育人实效。
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