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及2025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2024年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及2025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
请各用工单位认真梳理上学年岗位使用及学生培养发展情况,于12月1日前向学校报送上学年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勤工助学学生管理、育人效果等)。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8日)
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设岗要求:
1.鼓励动员家庭经济困难生和低年级学生积极参与。原则上勤工助学上岗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设岗的70%,本科生不低于70%,其中低年级本科生(2024级)上岗人数不低于30%。
2.考虑部分研究生搬迁至榆中校区的学院可适当倾斜申请研究生岗位。
3.鼓励校内营利性或有专门经费项目的单位自设勤工助学岗位,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或从项目经费中开支。
4.岗位设置应以智力服务、劳动服务、专业锻炼等为主,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树立学生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精神,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5.各用工部门以学院或者职能机构为单位,整合两校区用工需求,合理核算2025年勤工助学岗位数量,于11月5日之前填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医学校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报送至zzzx@lzu.edu.cn。
6.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论证答辩会
学生奖助中心组织各用工单位进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论证答辩,请各用工部门指派一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进行答辩(时间三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勤工助学岗位核定
学生奖助中心根据各用工部门答辩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的评审意见公布核定2025年勤工助学各用工部门岗位数。
第二阶段(11月8日至11月12日)
1.发布岗位招聘
学生奖助中心将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岗位信息,面向全校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组织专场勤工助学招聘会,各用工部门11月12日前向学生奖助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学生名单。
2.勤工助学岗位培训
各用工部门需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并于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勤工助学培训总结。
三、用工注意事项
各用工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并报学生奖助中心备案。
各用工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上岗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或危险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各用工部门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在每月5日前完成智慧学工—勤工助学模块的填报审批,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
原则上一人一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提前报备学生奖助中心并及时在勤工助学系统内进行信息维护。
各用工部门需严格遵循临时用工提前审批制度,事后申请不予审批。
各用工部门要确保勤工助学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请假务工而耽误课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给学生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工作时间。
联系人:邹老师 0931-8912745/5292745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