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精神,现将2024年勤工助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3月26日-4月2日)
1、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各用工部门以学院或者职能机构为单位,整合两校区用工需求,于3月29日之前填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医学校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报送至zzzx@lzu.edu.cn。
2、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论证答辩会
学生奖助中心组织各用工单位进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论证答辩,请各用工部门指派一名勤工助学负责老师进行答辩(时间三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勤工助学岗位核定
学生奖助中心根据各用工部门答辩和学校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的评审意见公布核定2024年勤工助学各用工部门岗位数。
二、第二阶段(4月3日至4月10日)
1、发布岗位招聘
学生奖助中心将根据各用工部门报送的岗位信息,面向全校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原则,组织专场勤工助学招聘会,各用工部门4月10日前向学生奖助中心报送勤工助学学生名单。
2、勤工助学岗位培训
各用工部门需对上岗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报送勤工助学培训总结。
三、用工注意事项
1、各用工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并报学生奖助中心备案。
2、各用工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上岗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难或危险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各用工部门负责对上岗学生进行工作考核,在每月5日前将《勤工助学月报表》、《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报送学生奖助中心,作为每月发放勤工助学酬金的依据。
4、原则上一人一岗,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提前报备学生奖助中心。
5、各用工部门需严格遵循临时用工提前审批制度,事后申请不予审批。
6、各用工部门要确保勤工助学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影响学生学业。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请假务工而耽误课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给学生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工作时间。
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3月26日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