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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12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3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3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受助学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要求

请学院对已受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的家庭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者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也可向奖助中心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要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资助人数和金额

全校30人(对受助学生每学年考核一次,合格者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每月发放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取消资助情形

获奖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1.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2.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学生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3.生活不节俭,不当使用资助金,挥霍浪费;

4.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5.受助学生未按要求完成公益活动或无故缺席项目活动;

6.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者;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8.其它不符合本奖励计划宗旨的情况。

(四)增补条件和程序

1.条件

1)2021级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励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合格,学业成绩在班级前50%且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4)生活简朴,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兰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5)愿意加入“兰州大学曾宪梓成长小组”,并承诺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不包括调研、观光、考察和访问等)。

2.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

2)学院组织评议、推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2023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2.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另附学生成绩单;

3.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另附学生成绩单;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二)报送时间

10月19日中午12:00前报送,并完成系统申请审批。

注:电子版材料(两个汇总表)发送至奖助中心邮箱:zzzx@lz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奖助中心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至公楼B104办公室)。

联系人:金凤芳

联系电话:0931-8912745/5292745

 

附件:1.兰州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名单.xls

     2.兰州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3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3.兰州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doc

     4.兰州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doc

     5.兰州大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八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