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5月11日-5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报相应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5月16日-5月19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公示(5月22日-5月25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二、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评选推荐。在工作开展中注重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不断提升能力素养。
(二)材料报送要求
学生处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纸质材料(附件3)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至公楼B104或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lzu.edu.cn,联系人:师老师,联系电话:8912745 /5292745。
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附件4)请按照相关办法执行,纸质材料报送至基金会(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zh@lzu.edu.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12862。
附件:
1.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要求.xlsx
2.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3.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xlsx
4.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院执行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xlsx
学生奖助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