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成长记录收集及受助学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资助方要求,现将新长城孟丽红助学金成长记录收集及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资助学生成长记录收集
上一学年所有获得资助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需填写《新长城受助学生成长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要求正反面打印,除学院意见和学生奖助中心意见外,学生均须填写)并提交记录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盖章(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二、受助资格审核——取消调整资助
若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要取消并调整资助:
1.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属实;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
3.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活动;
4.上学期学习成绩超过3门不及格;
5.经查实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6.不愿给捐赠人回信;
7.对捐赠人提出额外要求;
8.接受其他社会类助学金超过5000元;
9.退学、休学、参军等在受助年内不能在校学习;
10.主动申请放弃。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学院于1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区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至公楼B1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zx@lzu.edu.cn。
附件:
学生奖助中心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