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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30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人数及金额

2022年度共奖励4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港澳及华侨学生

台湾学生

等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三等奖

人数

1

1

1

1

金额(元)

6000

5000

4000

4000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并登陆学工系统进行申请。

(二)学院推荐

学院按评选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推荐学生参加学校评审,并在学工系统进行审批,同时将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评审

学生奖助中心组织集中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并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学院于107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审核并报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一份)。

(二)报送地址

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校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至公楼B104办公室)

 

 

 

附件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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