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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5-11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由学生处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具体名额划拨见附件2;由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详见附件3。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11-516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所在学院,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517-5月24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公示(5月25-531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学院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2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1.学生处负责执行的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综合楼B104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zzx@lzu.edu.cn,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8912745 /5292745;

2.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基金会(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yzh@lzu.edu.cn,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8912729。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要求.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兰州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赵氏廷芳已受助学生名单.zip

 

                                          

            学生奖助中心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