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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战疫,云端相聚—资助小课堂第一讲开讲啦!

2022-04-01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近日,为提升资助育人实效,促进学生对资助政策的了解,学生奖助中心云聚4位老师为大家带来4期资助政策的解读。

3月31日,第一讲由护理学院的赵幸老师带来“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解读”。小课堂吸引了众多学子的目光,为学生在择业道路上拓展了眼界,提供了多种选择的平台,也使同学们深入了解基层就业资助政策,激发同学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现在小助带大家全面了解一下基层就业资助政策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财科教〔2021〕310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附8)

资助对象:应届毕业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年限要求: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

资助方式:学费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采取年年度补偿代偿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补偿代偿完毕。

资助标准: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

中西部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10个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基层单位:

1.工作地点在县以下(不含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

2.工作地点在县级的乡(镇、街道)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站、计划生育站、乡镇文化站等,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属于基层单位。金融、通讯、烟酒、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申请程序:

本人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及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学校根据上报材料审查申请资格,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关材料集中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报送时间:

每年6月进行集中报送;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当年12月集中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