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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2-03-09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上学期未认定但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上学期已认定但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上学期已认定但因休学、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具体参见《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第14条)需停止资助的学生。

二、工作要求

1.复查调整工作旨在提高资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请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并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资助资金。

2.复查调整工作坚持“全面摸排、个别调整”的原则。对于需要追加认定和调整的学生,学院要组织逐一谈话。追加认定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3.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规定,经认定通过的学生,根据最终认定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等级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学院根据上学期国家助学金最终分配金额做好统筹工作。

4.请学院于3月23日前完成复查调整,组织学生(包括上学期已被认定、本学期继续认定和上学期未被认定、本学期追加认定的学生)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并审批。

 

 

 

                                 学生奖助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