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76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受助学生资格审核
(一)审核要求
请学院对已受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1)的家庭状况和学习状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与其申报材料不符或发现其存在学习不努力、品行不好的情形,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的处置。对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者少数民族学生,要充分考虑其学习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如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学院也可向奖助中心提出申请,酌情放宽条件。如出现因不符合条件需要取消资格者,请同时提出增补学生名单,新增补的学生候选人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出现取消和增补名单情形,需要填写附件相应的汇总表。
(二)资助人数和金额
全校30人(对受助学生每学年考核一次,合格者连续享受3年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每月发放6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取消资助情形
获奖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1.家庭经济状况与申报材料不符;
2.学习态度散漫、不努力,学生未完成规定学分者;
3.生活不节俭,不当使用资助金,挥霍浪费;
4.有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5.受助学生未按要求完成公益活动或无故缺席组内活动;
6.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在兰州大学完成学业、休学、保留学籍者;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校纪处分者;
8.其它不符合本奖励计划宗旨的情况。
(四)增补条件和程序
1.条件
(1)2018级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励志振兴中华,毕业后志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成绩合格,学业成绩在班级前50%且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40%;
(4)生活简朴,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兰州基本生活保障标准(846元/月);
(5)愿意加入“兰州大学曾宪梓成长小组”,并承诺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不包括调研、观光、考察和访问等)。
2.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
(2)学院组织评议、推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曾宪梓教育基金会。
二、优秀学生标兵遴选工作
根据2021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表现优异、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授予“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候选人要求如下: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在科研、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二)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勤俭诚信,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2021年度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2.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附件3)
3.增补学生申请表(附件4);
4.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5);
5.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7)。
学院若推荐优秀学生标兵。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学院推荐信;
2.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资助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附件6 );
3.学生自我总结(字数不少于1500字,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1张);
4.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所有学年成绩 ,加盖公章/自助打印,要求清晰明了)。
(二)报送时间
9月15日中午12:00前报送,并完成网上申请审批。
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奖助中心邮箱:zzzx@lz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奖助中心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或榆中校区行政楼135办公室)。
联系人:金凤芳
联系电话:0931-8912745,5292745
附件:
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奖学金受资助学生名单.xls
2.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2021年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样表).doc
3.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样表).doc
4.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增补学生申请表.doc
5.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汇总表(样表).doc
6 .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七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doc
7.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doc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