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签订补充条款的紧急通知
2021-06-20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签订校园地贷款补充协议的紧急通知》要求,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现组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城关校区
6月21日9:30—17:30,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二)榆中校区
6月22日10:00—17:30,榆中校区行政楼二楼圆厅会议室。
请同学们根据个人时间安排和所在校区在上述时间段内前往指定地点签订。
二、具体安排
(一)签订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黑色签字笔。
(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学生,可委托其他同学代为办理(委托书格式参照附件2)。被委托人代为签订时需同时携带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手持委托书的照片(可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照片必须可以看到委托人以及委托书文字信息。
(三)未尽事宜,请向学校学生奖助中心或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咨询:
学生奖助中心:8912745/5292745,李老师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7825736/8833980,刘经理
附件:
附件1: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款名单.xlsx
学工部
2021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