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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4-28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由学生处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具体名额划拨见附件2;由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详见附件3。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4月30日-5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所在学院,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5月12日-5月19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公示(5月20日-5月26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学院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1.学生处负责执行的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行政楼135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zzx@lzu.edu.cn,联系人:金凤芳,联系电话:8912745 /5292745;

2.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基金会(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yzh@lzu.edu.cn,联系人:徐慧敏,联系电话:8912729。

 

附件: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xls 

2.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3.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xlsx

4.兰州大学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学生奖助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