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将集中开展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书面材料要求
由学生处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方式、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具体名额划拨见附件2;由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详见附件3。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4月30日-5月1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所在学院,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5月12日-5月19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三)学校审核、公示(5月20日-5月26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学院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19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1.学生处负责执行的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榆中校区行政楼135办公室/城关校区东区八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zzx@lzu.edu.cn,联系人:金凤芳,联系电话:8912745 /5292745;
2.各学院负责执行的奖助学金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基金会(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4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yzh@lzu.edu.cn,联系人:徐慧敏,联系电话:8912729。
附件:
1.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xls
2.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3.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各学院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xlsx
学生奖助中心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