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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资格审核及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12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相关学院:

现将2020-2021学年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资格审核及评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4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

已受助2019级10名学生(名单见附件1)审核合格后继续给予资助,审核不合格的,学院在同一年级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替换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

2.西北、西南部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二)优先获准条件

1.烈士子女;

2.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3.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4.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的学生;

6.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

7.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终止资助情形

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

1.所报材料不属实者;

2.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3.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5.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6.考试成绩累计两门不及格者;

7.家庭经济条件明显好转,不再符合本项目资助标准者。

评选流程

)已受助学生申请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和终止资助的情形,对已受助学生进行审核。

1.学生向学院提交《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上学年成绩单

2.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生奖助中心复核。

3.学生奖助中心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核。

新受助学生推荐

1.被推荐学生如实填写《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提交家庭经济状况说明、成绩单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新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受助情况后,将新推荐学生材料和情况报告报送学生奖助中心。

3.学生奖助中心复核,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审核

、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申请表(纸质份,正反面打印,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无涂改

2.家庭经济状况说明(新申请学生提供,纸质一份);

3.成绩单(上学年成绩单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4.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二)报送时间

1016日下午18:00前报送,并完成网上申请审批

受助义务

根据助学金的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受助学生要履行如下义务:

1.受助学生须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校内外公益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捐赠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2.第二次受助学生于10月30日前提交上学年个人成长报告,向资助方汇报在受助期间的学业、参加活动及生活情况,各院汇总于10月31日前提交至学生奖助中心。

 

附件1.“经叔平教育基金”助学金已受助学生名单.xls

附件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经叔平教育基金”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学生奖助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