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于近期组织2023年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2021、2023级本科生,2023级研究生(榆中校区)
二、测评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月5日
三、测评地点:天山堂一楼机房(护理学院于本院机房、医学校区2021级本科生集中进行线上测评)
四、测评准备工作:
1、请各学院本科生辅导员统计本学院2021、2023级本科生在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之间的空闲时段;榆中校区研究生辅导员统计本学院2023级研究生在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之间的空闲时段。下载对应附件并勾选所有可测评时段,于10月16日18:00前将附件发送至心理中心邮箱:xlzx@lzu.edu.cn。
2、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在正式测评前,通知学生以下注意事项:①测评需要验证手机号进行登录,请务必携带手机参与测评; ②本次测评约用时40分钟;③测评题目包含部分检测题项,未认真作答的同学需要统一进行补测,请务必按真实情况作答。
五、测评要求
1、心理健康测评作为心理育人工作的重要一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应测尽测,不落一人。
2、本次新生心理测评要求由辅导员或副班主任带队,根据安排的测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榆中校区天山堂一楼大厅(护理学院于本院机房)整理好学生队伍,有序地进入指定教室参加心理测评。
联系人:魏晨晨; 联系电话:0931-5292255
附件3:××学院2023级研究生可安排测评时间表(榆中校区).xlsx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