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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兰州大学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1-09-18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为筑牢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和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发挥疫情防控背景下朋辈支持和同辈互助的优势,我校决定启动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选聘工作。现面向2021级各班级选聘心理委员,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选聘对象

2021级新生,每个班级限报1名。

二、选聘条件

1.对心理学感兴趣,热心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奉献与服务意识。

 2.热爱班集体,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集体意识,有大局观。

 3.善于与人沟通,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人缘较好。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保证其学有余力可担当此任。

 5.耐心细致,责任心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

 6.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为人乐观开朗,能够做到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7.能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伦理守则。

 8.具备一定的政治修养和素质。

三、选聘方式

1.学生申请

有意愿的学生填写《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选

学院根据选聘条件择优评选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每班一名,并填写《学院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心理委员一经确定,原则上要求四年(医学类为五年)连任此职,请各学院审慎选拔。

3.学校聘任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公示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并定期开展培训活动。

四、报送方式

请各位辅导员于2021年9月29日18:00前,将电子版的《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和《学院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发送到邮箱xlzx@lzu.edu.cn,并将纸质版的《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和《学院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各打印1份,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榆中校区心理咨询中心或城关校区东区心理咨询中心。

五、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需将班级心理委员纳入学生干部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2.通过选拔确定的班级心理委员,仍需要接受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和综合考核。培训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心理委员自身心理健康素质,使心理委员掌握基本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助人技能。

联系电话: 8915625(医学校区)   5292255(榆中校区)

附件1: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申请表.docx

附件2:XX学院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汇总表.xlsx

  兰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