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鼓励和表彰对“君政基金”项目做出卓越贡献的各界人士,经“君政基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决定开展第二届“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评选活动。“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评选由“君政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2023年年会前完成推荐、评审等工作,并将在年会上颁奖表彰。现将我校“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推荐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君政基金”设立25年来对“君政基金”做出卓越贡献者均可参评;曾获第一届“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同类奖项。 二、名额分配 “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包含优秀“君政导师”奖、“优秀“君政学者”奖和“君政基金”优秀管理者,我校可推荐优秀“君政学者”6名、优秀“君政导师”2名、“君政基金”优秀管理者1名。 优秀“君政导师”和“优秀“君政学者”由各学院和“君政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共同推荐,“君政基金”优秀管理者由“君政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直接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君政导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须为兰州大学在职在岗教师,至少有三次及以上指导“君政学者”的经历,成效显著; 3.注重科教融合发展,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研创新方面,尤其是指导“君政学者”在各类竞赛、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4.受到广大师生的尊敬和信任,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优秀“君政学者”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成功荣获“君政学者”称号且表现突出;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君政基金”优秀管理者 1.指导、帮助和服务于“君政基金”,原则上至少有三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 2.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及职业素养积累,工作中严格遵循“君政基金”章程和管理办法; 3.在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理解与尊重、严格管理、宽以待人,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第二届“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学习水平、现实表现、工作成效等综合考评后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23年7月2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101室或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学生事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jzhjj@lzu.edu.cn邮箱; 2.学校“君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工网公示; 3.学校向“君政基金”管理委员会报送相关材料; 4.如发现“君政基金卓越贡献奖”获奖者存在信息造假或不符等情况,将追缴获奖证书,并永久失去参评资格。 注:文中“君”为上竹下君 兰州大学“君政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