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9年军训期间举办歌咏比赛的通知
为弘扬军训士气,丰富军训生活,增进团结,加强交流,军训团决定于9月16日晚19:00在榆中校区昆仑堂前举办歌咏比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持人
主持人设四名,男女各两名,由军训团办公室从参训学员中选出。
二、选择曲目
1.本次歌咏比赛只设全体合唱一项。每个连队选唱两首歌曲。本次比赛校歌为必选曲目,另一首歌曲必须与军旅生活相关,内容积极向上。(先唱校歌后唱自选曲目。)
2.为使比赛呈现多样性、增强欣赏性。根据报名时间的先后,同一首歌曲不能被两个连队选中,第二个选中该歌曲的连队须更换曲目,且其更换的曲目也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3.各连队的演唱曲目如下:
4.为保障比赛公平性,参与军训歌咏比赛的人员仅限于2019级新生、2019年军训教官、2019年军训带队教师。
5.请各连队派指导员、连长于16日中午12:00点前至17#131拷贝连队合唱曲目伴奏。
三、评比
评比采用百分制,评委由军训团聘请、指定。评委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歌咏比赛评比标准如下:
1.精神状态、着装、队列占30分。
2.演唱水平占55分。
3.指挥占15分。
评比结果计算方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准。
四、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惩罚
1.各连在比赛前20分钟应将本连队应参加比赛人数和实际参加人数(包括缺席人数及原因)报到比赛统计人员处,由主持人公布。无故缺勤每3人扣1分(因病请假需出具校医院证明),不足3人不扣分。
各连队如对其他连队参加人数有疑问,应当场向评委举报,比赛结束,概不受理。
2.选唱曲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每换一次歌曲在总分中扣除5分,并且不得违反选择曲目的有关规定。
3.比赛演出期间,各连队要保持文明,维护演出秩序,不得起哄、鼓倒掌。
本办法由军训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军训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