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进行,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1.本次结题答辩由各学院根据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提供的项目名单(附件1)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答辩、专家评审。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结题答辩须在2019年12月1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答辩安排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通知学生。
二、答辩要求
1.提交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并提交“项目结题表”,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审核学生提交的结题表。结题表的附件必须含项目成员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不少于800字。
项目若有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注册公司等成果(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须在“管理系统”-“阶段性成果”中提交,并将成果复印件单独提交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2.项目负责人以PPT汇报方式答辩,主要从项目意义、创新点及特色、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答辩汇报总时长为7-10分钟,由学院根据情况确定。
3.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
三、评审要求
1.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及答辩情况,填写评审打分表(附件3)。
2.评审专家需对参加结题答辩的项目给出明确的评审结果,具体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专家组综合参考中期检查结果、结题答辩成绩以及项目成果情况(如公开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参赛获奖等),推荐1-2个项目为“优秀项目”(项目总数在10个以下的学院只推荐1项),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优秀项目”30余项。
3.评审专家组合议后确定评审结果并签署学院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
四、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该项目指导教师同时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方案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经审核通过的,安排参加下一期结题答辩。
五、材料报送
所有项目答辩PPT在答辩结束后由学生在“管理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周进展记录,记录内容统一填写为“结题答辩PPT”。
各学院须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评审结果汇总表及推荐为“优秀项目”的相关材料(项目结题表、项目论文及成果证明材料等)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学生活动中心201室),电子版发送至cxcy@lzu.edu.cn。
联系电话:0931-8915365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