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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秋季学期“军事理论”课程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6-10-10 学工部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秋季学期课程学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安排
       经济学院、艺术学院、威尔士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基础医学院、文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18个教学单位的2026级本科生在本学期参加课程学习。
       二、学习安排
     “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包括线下讲授课程(第一章至第四章)和线上网络课程(第五章)。
       讲授课程安排在第7周至第16周,具体时间及地点已在教务系统中安排(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的学生按照课程表中的安排参加课程学习。
网络课程安排在2026年10月12日—12月18日,请相关学生下载安装最新版“超星学习通”APP,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操作问题,可查阅参考兰州大学智慧教学平台学生操作手册(移动版)(附件2)。
       三、课程考核
“军事理论”课程考核包括课堂出勤(20分)、课堂互动(10分)、实践教学(10分)、研究性报告(10分)、网络教学(10分)、期末考试(40分);期末考试通过学习通平台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12月28日。
       四、注意事项
       1.“军事理论”课程已作为必修课纳入本科生教学计划,记2学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按时完成课程考核。
       2.其他年级在校生中有未取得“军事理论”课程学分的,尤其是毕业年级学生,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督促、协助学生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或重修报名,按时参加本学期课程修读或重修,以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

       附件:1.兰州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军事理论”课程排课表
                 2.兰州大学智慧教学平台学生操作手册(移动版)

学工部(武装部、军事教研室) 教务处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