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军事理论”课程学习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建设标准》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秋季学期课程学习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安排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经济学院、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文学院、威尔士学院、艺术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草地农业科技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21个教学单位的2024级本科生在本学期参加课程学习。
二、学习安排
讲授课程安排在第7周至第15周,具体时间及地点已在教务系统中安排(附件1),请各教学单位的学生按照课程表中的安排参加课程学习。
网络课程安排在2024年10月14日—12月13日,请相关学生下载智慧树学生端APP—“知到”登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操作问题,可查阅参考智慧树学习手册(附件2)。
三、课程考核
“军事理论”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50分)和期末考试(50分)两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包括讲授课考勤、线上课程(智慧树平台)学习进度、学习互动、学习习惯、线上章节测试等。
期末考试通过智慧树平台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12月23日。
四、注意事项
1.“军事理论”课程已作为必修课纳入本科生教学计划,记2学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按时完成课程考核。
2.其他年级在校生中有未修完“军事理论”课程的,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联系武装部(军事教研室)、教务处设置课程,督促学生参加本学期课程重修,以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
学工部(武装部、军事教研室)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