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0〕137号)(以下简称《通知》)(http://xxb.lzu.edu.cn/lzupage/2020/10/23/N20201023161020.html),现将辅导员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兰州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委发〔2019〕104号)中规定的专职学工队伍范围。凡属于该范围的人员如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均通过学工部上报。
二、注意事项
(一)网络申请及需提交的材料以《通知》为准;
(二)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4日18点前交至学生处综合科(医学校区8号楼学生事务大厅),学工部审核后统一上报;
(三)《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院鉴定并签字盖章;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和上传即可;
(五)各学院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须同时报送电子版至xsczhk@lzu.edu.cn;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工部统一组织;
《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试行)》《兰州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记录表》《兰州大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等相关表格从《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0〕137号)中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尹杭 8912154
学工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