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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专职辅导员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10-10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和岗位分级聘任工作的通知》(校人〔2020〕130号)(http://xxb.lzu.edu.cn/lzupage/2020/10/09/N20201009104027.html)要求,开展2020年中级及以下专职辅导员职称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为在职在岗且2020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团干部、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职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

按照《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办法》(校人〔2019〕175号)http://xxb.lzu.edu.cn/lzupage/2019/10/17/N20191017174825.html)执行。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材料说明

1.10月14日前,申请者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职称评聘”栏目进行申报

2.申请者需准备个人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介绍(300字以内)。

3.本次评聘工作中涉及业绩成果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二)提交材料说明

10月14日前18点前,各单位登录职称评聘系统按照操作流程审核申请者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系统打印后审签盖章交至学生处综合科(城关校区东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个人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介绍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综合科邮箱(xsczhk@lzu.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请务必确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二)已经从其他系列获取相应职称,申请转到专职辅导员系列的,按照《兰州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2019〕172号文件执行

(三)请仔细阅读《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职称评聘办法》(校人字〔2019〕175号)。

 

 

人:尹杭8912154;王宝强8914283

技术支持:马兴良18919025808;任国珍13691196073

 

 

                     学工部   研工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