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校学发〔2019〕8号)相关要求,开展2019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各学院2019年度学生工作开展情况;
2.兰州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工作由兰州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指委”)领导。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具体负责;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
2.学院学生工作日常表现情况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相关科室打分,占总分60%。
3.抽取1/2的学院通过现场汇报和提交总结报告的形式展示全年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其余学院仅提交总结报告,由学指委成员进行评议打分,占总分的40%。
4.学生工作部门根据学院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活动情况,以附加分形式酌情予以体现。
5.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方案,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院所有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上报学指委。
三、材料报送要求
1.12月25日提交年终总结报告。报告应充分展示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效果、下一步工作考虑,突出亮点、直入主题、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纸质版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生处综合科邮箱(xsczhk@lzu.edu.cn);
2.1月10日前提交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有关工作报告、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纸质版经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报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生处综合科邮箱;
3.如有承担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活动情况,请与以上材料一并提交;
4.现场工作汇报将于2020年1月上旬召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尹杭 8915013
兰州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