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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专职辅导员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相关条件、有意愿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专职辅导员。
二、注意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0月30日18:00前完成甘肃政务服务网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两阶段的网络申请;
(二)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需由所在单位组织;
(三)报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30日18:00前交至学生处综合科(榆中校区行远楼109办公室),学生处审核后统一上报;各单位需要同时将《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审批登记表》(详见《通知》附件8)电子版发送至xsczhk@lzu.edu.cn;
(四)学生处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须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前准备教学设计大纲,用于说课环节评分;准备8分钟课程PPT,用于试讲及面试环节评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请申请人于10月28日18:00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工作通知群。
三、报送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编在岗人员同时提供在编在岗证明;聘用人员同时提供聘用合同);
(三)《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甘肃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未取得合格证的,须提交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七)网络申请阶段比对不成功需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八)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的相应材料;
(九)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的申请人按要求提供部分材料。
学生处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