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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现决定开展2026年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4、2026级本科生,202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
2026年10月23日—10月31日
三、测评方式
集中统一测评。由学院专职辅导员或班主任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优先选择线下集中测评方式。
四、测评要求
1、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是心理育人的重要一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应测尽测,不落一人。
2、严格按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指南》的规定流程开展施测,认真宣读指导语,及时耐心解答学生疑问。
3、以心理健康测评为契机,结合本院学生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心理健康素养。
联系人:张树荣 电话:0931-5292255
兰州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