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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公布2025年春季学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春季学期由学生处统筹的2项社会类奖学金项目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材料要求
各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5月21日—5月25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其中“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需上传证明材料 。
(二)学院评审推荐(5月26日—5月30日)
学院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名单并提交至学校。
(三)学校审核、公示(6月2日—6月10日)
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学生受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请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受资助学生要求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公益活动或志愿活动。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奖助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fjin@lzu.edu.cn。 其中学生成长文集(撰写要求见附件2)命名格式为:“××项目+学院+姓名”,成长文集不按要求提交的不予评定。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5292745/8912745
附件:1.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5 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