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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人数及金额
2024年共奖励6人,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台湾学生奖学金 |
|||
奖项等级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人数 |
1 |
1 |
1 |
1 |
2 |
奖励金额 |
5000元 |
4000元 |
6000元 |
5000元 |
4000元 |
四、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在申请页面附件中上传《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或《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电子版。
(二)学院推荐
学院按评选要求审核学生申请条件,在学工系统审批通过推荐学生名单。
(三)学校评审
学生奖助中心组织集中评审,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确定的建议获奖学生待公示结束后报送签字盖章申请表至学生奖助中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请学院于10月21日前完成学工系统审批。
(二)报送地址
学生奖助中心(城关校区东校区8号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榆中校区行远楼108办公室)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兰州大学学生奖助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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